我現在很火大!超級火大!
今天和同學去逛北門,結果我沒看清楚,把車子停在中山公園的停車格,結果下午我去牽車時發現我的車竟然被拖吊了!?
我跑去問公園的奶奶~結果奶奶跟我說那裏是自行車停的格子~所以機車不能停~
好~這沒關係~是我自己沒注意到~我倒楣!
我靠!
政府缺錢也不是這種吊法吧!一個大大的公園自行車停車格一台自行車都沒有~話那格子幹麻?養蚊子啊!我靠!
算了~我停錯就算了~
我當下找不到車子是立刻在公園哭出來耶!他們這樣欺負我一個小女生算啥英雄好漢!算了~這些都算了~
重點是...
拖吊場吊我車~我爸帶我去領~結果他竟然要兩百五十塊!?
我爸說不是兩百塊嗎?結果裡面的人竟然很兇的叫我們看上面的條例版~我靠!我從頭看到尾都沒看到兩百五十塊~他那五十塊從哪生出來的啊!
它上面明明就寫:一小時內領回車的不用罰錢,一天是兩百塊~我靠!坑錢啊!當下我爸立刻大罵土匪!
好~這些沒關係~那五十快就當都進垃圾裡~但是!
我去領車時竟然看到我的車子...刮傷了!
X你娘的勒!跟我們說什麼收保管費,我的車子現在被他們保管到刮傷他們是不是該賠我修理費啊!
政府可以這樣托吊我們的車還跟我們歐錢~說什麼冠冕堂皇幫我們保管~結果保管道我們的寶貝車子刮傷都不用負責嗎!?
麻煩一下~拖吊OK阿~至少別刮傷車~這樣下次那保管二字才能義正言詞的說出口吧!
下次自行車格的牌子麻煩做大一點~那麼小小一個誰看的見啊!趕時間停車誰有時間特地跑到小小的牌子前看清楚那是啥能停拿不能停啊!
火大!竟然刮傷我的機車!我罰錢不要緊,刮傷我的機車就是大事!
別以為我寫小說就很斯文~別以為我會這樣就算了!